"人生"是個人性的, 不論你多討厭自己的人生也不可以將它丟掉, 也不論你怎羨慕別人的人生亦無法拿為己用...
看到報紙上一則有趣的報導, 說一個男子因為不堪情傷, 所以決定將自己的人生公開拍賣 - 包括他的房屋/傢俱/工作/朋友(http://www.alife4sale.com/) 他說他過的是很好的生活, 很好的居所, 很不俗的工作... 只是他受不了婚姻的失敗, 想以離開這一切來療傷.
聽起來有點矛盾, 要賣掉"好"的生活來忘記"不好"的經歷? 如果他的生活真的如他所說那麼好, 為何他會捨得賣掉? 也說是"人生"拍賣, 是否也應該包括"不好"的部分? 如果這樣, 又有誰願意買?
其實"人生"是很個人性的, 我的"人生"是我自己創造出來, 只對我一個人有意義, 就算再不喜歡也不能棄之不要, 亦無論你覺得它有多好, 對別人來說也不過是一連串的經歷, 不一定會有人希罕... 這是典型"你睇人好, 人睇你好"的道理.
人常常說要"放下過去", "忘記過去", 甚至現在有人要"賣掉過去", 其實根本不可能. 沒有昨日的我便沒有今日的我, 放下了忘記了或是賣掉了昨日的自己, 剩下的只會是一個內裡空空如也的自己, 那真的比現在的自己好嗎?



